微信朋友圈的食品安全卫士

发布时间:  2016-09-29      来源:合肥自航官网    浏览数:  次     分享到:

平时嫌弃你书呆子的二婶,最近突然找你打麻将了,你挠挠头想着,天见犹怜,二婶总算看到我的闪光之处,帮着二婶胡了一把,才知道原来三姑忙着做微商,今天三缺一,找你凑数呢。

于是你不禁仰天长啸:

人生啊,就像微信的朋友圈,你永远不知道,身边的哪个人,会成为下一个微商。

那些饱含激情与梦想的微商语录,实现了鸡汤鸡血狗血巧妙的融合,在你还没有一点点防备的时候,轻轻松松刷爆整个朋友圈。

你不必惶恐,微商只是基于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基础上兴起的一种新经济形态,就像朋友圈里宣传的那样,你只需用一部手机,就算是躺在床上,动动指尖,轻松实现老板梦。

你可能还没反应过来,为什么一夜之间,那些跟着你在购物网站上浴血奋战的她们,怎么纷纷转行做起了微商。

与淘宝一样,没有实体店的房租成本,却比淘宝的门槛更低,风险更小。因为淘宝买家秀与卖家秀的天壤之别,让你不再轻易相信陌生人,而以社交关系为基础的朋友圈,让“熟人经济”瞬间变得炙手可热。

你是否也开始对朋友圈背后的的庞大市场利益所吸引,摩拳擦掌,准备加入微商大军了?可是,你看到微商背后的隐患了吗?

以备受微商青睐的食品行业为例,对着商品拍几张照片,或者上网搜几张图片,顺手加个滤镜,加上几句动情的描述,上传至朋友圈,就算商品上架了。没有营业执照,没有固定场所营业,出现问题怎么办?

互联网确实很牛逼,在上帝关了N扇门后,它轻轻为你开了无数扇窗,可是却忘了为你架设安全网。走到窗口的你,可能被眼前欣欣向荣的繁华前景所吸引,却忘了窗下还有万丈深渊。

2015年10月日开始执行的《食品安全法》,对网络食品的食品安全监管已经做了相关说明。

《食品安全法》中规定,今后的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持照经营,在进行实名登记、明确责任、审查许可证之后方可售卖。这样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堵上监管漏洞,至少能够明确产品的责任人。生产者被纳入监督管理范围,对规范他们的行为很有作用。

法律还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网售食品时,如果合法权益受到损害,也一样按照企业加工食品的规定进行赔偿,而不是仅仅退款了事。

我告诉你这些,并不是要你望而却步,没关系啊,缺乏安全,法律提供监管的同时,我们还可以引进安全管控机制,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。鞋子湿了,难道就不走路了?换双防水的雨鞋,管他大河向东流。

微商朋友们,大多时候,您的朋友买家,需要的不是多大的让利优惠,而是一个切实可靠的安全承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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